P.F. Chang’s 华馆 8 万美元和解宗教歧视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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呈现关于 P.F. Chang’s 的新闻报道标题,内容为其因拒求职者周日休假请求,同意支付 8 万美元和解,明确事件核心信息。

近日,P.F. Chang’s华馆与美国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(EEOC)达成和解,同意支付8万美元以解决一起宗教歧视指控。

事件源于阿拉巴马州一名应聘者在面试时提出周日不上班的请求,理由是需要遵守宗教信仰,在周日进行相关的仪式。EEOC调查认定,这一要求属于《1964年民权法案》第七章所保护的宗教便利请求,而餐厅因该请求拒绝录用,已构成违法。

根据和解协议,华馆不仅需支付欠薪及补偿性与惩罚性赔偿,还要修订内部政策,完善宗教便利的审批与执行流程,并为管理层和人力资源团队开展相关培训。

在美国职场中,最常见的宗教便利就是排班调整,以便员工参加宗教仪式或休息日。法律明确规定,除非会给企业带来“过度困难”,雇主不得因员工的宗教便利请求而拒绝录用或解雇。然而,过度困难的标准本身存在模糊。2023年,美国最高法院Groff诉DeJoy案重新界定了这一标准,最高法院一致裁定,只有当便利请求对企业整体运营造成实质性负担时,才算构成过度困难,该案原告正是一名因守安息日要求周日休假的邮政局员工。

不过,后续案件的判决并不统一。例如,本月第九巡回上诉法院裁定,某消防局拒绝宗教原因的疫苗豁免并不构成歧视,因为相关安排会严重影响运营。同时,EEOC依旧在积极推动宗教便利的落实:7月,EEOC起诉一家汽车制造商,指其拒绝员工在逾越节和安息日休假;8月,又裁定退伍军人事务部未能允许一名穆斯林员工每周参加礼拜,违反了相关义务。

展示 P.F. Chang’s 餐厅的一道菜品,食材裹着光泽诱人的酱汁,搭配彩椒、芝麻等,旁边还有小碟蘸料,视觉上极具食欲。

对于中餐行业而言,这一事件无疑再度敲响警钟。中餐行业多依赖移民群体,语言与文化差异让不少老板在处理员工关系时缺乏法律意识。

员工因宗教信仰提出的请假或排班调整请求,其实属于法律保障范围。中餐馆往往因人手有限习惯要求员工随叫随到。然而,在美国法律体系下,这种做法可能触碰合规红线。一旦有员工向EEOC投诉,轻则罚款、赔偿,重则影响企业声誉,甚至面临集体诉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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